案例:小K在一家教育培训类的公司做网页设计师。因为公司的网站构架相对比较简单,工作量也不大,所以,小K在闲暇之余做起“威客”来,在网上通过帮他人制作网站、网页赚了不少钱。眼看副业小有所成,小K就把这一生财的门道告诉了几个和自己关系还不错的同事。谁曾想,一传十,十传百,部门经理知道了自己属下的几个员工在外接私活,于是把“发起人”Stephen请到了办公室。这时小K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:原来,公司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“公司严禁员工在外兼职”……对于这样的问题,应该怎么看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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